成都公司注册登记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4-10-13 18:18:53 来源: 浏览次数: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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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完成都公司之后,有限公司其法律责任是有限的,作为一个法人机构应该肩负哪些法律责任,登尼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为您做如下总结:
1、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4、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5、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6、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7、公司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公司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成都公司注册登记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注册登记热线:86-28-86676605 86676601 倪小姐
成都公司注册登记网站:www.chengdu-company.com www.onobbb.com
成都公司注册登记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