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贸易公司代办地址要求-
更新时间:2015-4-30 16:05:00 来源: 浏览次数:839
24小时咨询热线:028-86676605,13540711903
成都贸易公司代办地址要求由成都登尼特为您提供。具体如下: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成都贸易公司代办地址要求联系我们
成都贸易公司代办地址要求服务热线:028-86676605 86676601
成都贸易公司代办地址要求服务网站: www.chengdu-company.com www.onobbb.com
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中国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1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