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股份公司注册要求
更新时间:2014-6-5 17:20:09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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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股份公司注册要求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起。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成都股份公司的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的发起人;
发起人(股东)的资格证明:
1、发起人(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发起人(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和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发起人(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除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属于新闻、出版、科研、设计、院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影剧院、演出团体类性质,本市各区县所设乡镇集体资产运营可以成为投资人,以及国务院各委办所属机关后勤服务可作为为本系统提供相关后勤服务企业的投资人外,其他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否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无论其经费来源属于何种性质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为投资人。
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办企业。但属于我市非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申请投资设立公司的,应按照《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社会团体投资设立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市(区、县)民政社团管理部门出具《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并提交《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后,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
属于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申请投资设立企业的,应查验该社会团体设立时的出资人性质,出资人为会员的可以投资登记注册企业。不能提供社会团体设立时出资人性质材料的,应查验该社会团体的章程,章程中明确规定资金来源包含会员提供的,可以投资登记注册企业。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对企业投资,也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6、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7、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
成都股份公司注册特别提醒注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问题。
被锁入成都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请登录成都市工商局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获得有关信用信息。
(二)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发起人中需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达到法定资本限额;
(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为500万人民币起;特定的行业从相关规定。
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发起人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涉及以股权出资的情况,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18-《如何办理股权出资登记》)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经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前置许可项目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项目参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成都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设立登记时应满足许可项目注册资本的要求起,超出部分可采取分期缴付的方式。
(五)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股份有限公司须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七)股份有限公司须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八)发起人缴纳出资后,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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