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注册-
更新时间:2014-5-27 17:12:23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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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设立开办民办职业培训学院,想开“成都培训学院、技术院校等等,请参考以下资料:
(一)建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申请两份(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学院建立与发展的可行性报告两份。申办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训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成都市民办职业培训学院审批表》两份(点击下载)。
(三)举办者的证明材料。单位申办的,出具法人资格材料;个人申办的,出具举办者本人身份证及与身份证相符的四川省境内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以上政府和派出所的证明材料。
(四) 机构章程。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教育形式;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产生、罢免 的程序;
(3)组织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4)章程 修改程序及其他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五)与学生签定的《入学协议书》。《入学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费用的收取、退费的办法,违约的责任以及协议的变更、终止等有关事项,并用合同的形式确定。
(六)管理制度(包括行政、教学、财务、学生管理制度)、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学院制度。
(七)培训专业设置、培训计划、培训大纲、使用的教材。(培训计划应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内容,同时还应对所设置培训专业不同等级的这两部分内容加以区别。)
(八)培训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场地要求理论场地大于300M)。有租赁协议的提供复印件(租赁期须在三年以上)。
(九)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含固定资产)。
(十)拟任培训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校长或主任)以及拟聘教职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职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工作简历等,拟聘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证书复印件。
(十一)培训机构与聘用教师所签订的意向性协议。
(十二)设校董事会的,应提供校董会章程和校董会成员名单;联合出资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院的,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及举办者身份证明材料。
(十三)民政部门出具的核名通知书。
(十四)上述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依序编写页码、目录装订成册(两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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