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注册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限
更新时间:2015-4-29 15:40:14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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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注册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时限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 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那么什么时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具体时限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在货物送出时确定已交现金或已有发票为证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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