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注册公司增值税发票保管
更新时间:2015-4-28 16:02:04 来源:www.chengdu-company.com 浏览次数: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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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注册公司增值税发票保管: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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